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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2021年小班招生现场复审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园的招生现场复审在三个园区同时进行,请家长朋友自行打印幼儿信息审核表,并携带网上初审通过的所有资料原件,按指定的时间段到对应的园区参加现场复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核时间

811日下午2:30-5:30

二、审核地点

本部审核地点:一楼音体室

尚府分园审核地点:北一楼西教室

御府分园审核地点:一楼东教室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家长按以下入学类型对号入座,提供相应原件。 

第一类:使用监护人(父母)房产证入学的

1.户口簿原件。监护人(至少一人)与入学儿童同一户籍号,户籍迁入时间在2021331号前(含331日)。

2.房产证原件。取得时间在2021331号前(含331日),属于户证一致(户籍地址和房产地址在服务区同一地址)。父母有完全产权,如有除父母外的房屋共有人,需提供共有人与儿童直系关系证明,确认是祖辈房产的,参照下面第三种类型。

3.父母结婚证原件或离婚证原件。

 第二类:使用祖辈完全产权房产证入学的

1.户口簿原件。祖辈(至少一人)、监护人(至少一人)和入学儿童,至少三代3人均在同一户籍,户籍迁入时间在2021331号前(含331日)。

2.房产证原件。取得时间在331号前(含331日),属于户证一致(户籍地址和房产地址在服务区同一地址)。

3.父母辈、祖辈结婚证原件,或离婚证原件。

补充说明:祖辈房产为其中一人单独拥有,而另一个祖辈和入学幼儿、监护人三代同一户籍,需提供祖辈结婚证。如果户口本上能证明祖辈的夫妻关系,可不提供祖辈结婚证。

4.入学儿童监护人(父母双方)城区无房证明原件。

第三类:使用与祖辈共有房产证入学的

1.户口簿原件。祖辈(至少一人)、监护人(至少一人)和入学儿童,至少三代3人在同一户籍。父母及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在2021331号前,含331日,但祖辈户口迁入时间不限。

2.房产证原件。取得时间在331号前(含331日),属于户证一致(户籍地址和房产地址在服务区同一地址)。

3.父母辈结婚证原件或离婚证原件、祖辈结婚证。

补充说明:使用祖辈和父母辈两代共有房产的,需提供祖辈结婚证。如果户口本上能证明祖辈的夫妻关系,可不提供祖辈结婚证。

4.仅有此套房证明原件。

第四类:属于其它类型入学的

1.施教区内自建房(拆迁安置房)住户,除建房报告、土地使用权证外,还需提供家长所在村(居)委会出示的证明(经手人签字并盖公章)。

2.房屋产权人为入学儿童的,对应的须有儿童监护人(至少一人)和儿童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和房产地址在服务区内同一地点。

3.过渡期(两年内),被征收(拆迁)房屋家庭子女入学,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房屋征收协议,加盖街道以及征收办公章。过渡期后,在新安置地所属服务区幼儿园入学,临时性过渡处所,不作为入学依据。

四、特别提醒

1.因幼儿园本部和尚府分园周边停车位紧缺,请家长尽量绿色出行,御府分园东边的奥体中心可停车。

2.提交材料的家长需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且一户一人,无需携带入学儿童。请全程佩戴口罩,提前准备好当日绿色苏康码和行程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请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排队,保持1米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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