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幼御府分园窗帘磋商变更公告
三幼御府分园窗帘磋商变更公告
1.磋商文件中第四板块第二部分: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无效报价、废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2)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最接近且低于平均价为满分。
变更为:
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无效报价、废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2.磋商文件中第六板块第二部分
定标条件: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磋商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变更为:
定标条件: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价格分和商务技术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本次磋商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3.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日期调整为2020年7月17日下午5点(北京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0年7月20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海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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