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健全幼儿园干部人事制度,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富有生机与活力,精通学前教育、善于管理的高素质幼儿园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园所各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上级精神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二、组织领导
领导组组长:刘晓红
副组长:王仁凤 于小丽 王海燕
三、竞聘条件
1.具备本科学历,在幼教岗位工作10年以上,在编在岗且身心健康的教职工,有保教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2.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幼儿园利益为重,凡事从幼儿园利益出发,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3.能坚持原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有一定的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敬业精神和大局意识,能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热爱幼教事业,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业务熟练,善于上进,能自觉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任劳任怨,努力工作,且工作实绩较为突出。
四、竞聘岗位与职数
保教主任一名
五、主要程序
(一)发布公告
此方案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二)民主推荐
竞聘候选人的产生按竞聘的岗位、任职条件,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一是个人向领导小组自荐,二是员工向领导小组推荐,三是领导小组推荐。方案公布后,请符合条件和资格并且有意参加竞聘的教师于8月26日12:00之前向幼儿园申请并填写《海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保教主任申请表》(申请表领取和上交皆在王仁凤园长处)。
(三)资格审核
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与材料予以审核。
(四)演讲述职
8月27日上午召开全园教职工大会,竞聘者向全园教职工进行竞聘述职,述职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五)民主测评
竞聘述职后,与会人员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占60%。民主测评时,竞聘者的直系亲属应回避。并邀请市局纪工委和人事科相关领导参加。
(六)初拟人选
根据民主测评的结果,幼儿园考评领导小组占40%,确定拟聘人选。
(七)聘前公示(在幼儿园网站公示)
(八)聘任
公示期满,园长向聘用对象颁发聘书,同时报市局人事部门备案。
(九)相关待遇
1.优先接受各级各类培训和参加各种学习。
2.中层干部待遇期限从拟聘用之日起算,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执行。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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