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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0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为此,将我园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公布如下,欢迎对我园在职教师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513-88836112

举报邮箱:761026179@qq.com

海安县第三实验幼儿园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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