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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1115工程卓越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08 15:26: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海教人函【20245号《关于转发<关于遴选南通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1115工程”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经过个人自主申报、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我园拟推荐于小丽、王兴娟、花春梅同志为市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

公示期为五天(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220日前与此监督电话联系。监督举报电话:8883611288901609

  

海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

20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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