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亚琴幼儿教育工作室成员遴选报名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充分发挥幼儿园教学骨干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引领优秀人才的迅速成长和发展,根据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文件要求,海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决定组建缪亚琴幼儿教育工作室。工作室报名工作将于9月17日—9月22日进行,欢迎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们积极参与报名!
一、学员遴选条件
学员从事相应学科教学不少于3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扎实的教学基本功,一定的教学经验,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教学业绩较突出。近四年在区镇(完职中、局直学校在本校)上公开课至少1次并获得较好评价,或参加区(镇)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等级奖。
3.有一定的理论基础,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校本研修等活动。近四年在海安市级及以上教育报刊发表的文章1篇及以上。
4.有一定的发展潜质,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勇于改革,有一定的教学智慧。教学业绩优秀,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崭露头角,具有较好的发展潜质。
二、学员遴选范围
根据《海安市完职中、局直学校、区(镇)级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不限遴选区域。
报名方式
学员个人申报,向申报工作室提交《完职中、局直学校、区(镇)级名师工作室学员申报表》(见附件),于9月22日前发送至937856934@qq.com邮箱。
完职中、局直单位区(镇)级名师工作室学员申报表.docx (点击蓝字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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