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课题管理细则
海安市第三实验幼儿园课题管理细则
总则
1.进行课题研究是幼儿园教学科研的重要工作,加强课题管理是搞好课题研究的保障。为使我园课题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操作化,促进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发挥课题研究在我园发展的促进与先导作用,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管理细则具体化、科学化,具体如下。
3.集团科研组长负责课题的管理,各教研室、教研组、课题组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4.成立科研学术组负责对课题的评审,成员由园领导、科研组长、课题组长组成。
5.各教科研室、课题组长具体负责课题的组织实施工作。
6.各课题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指导,按要求定期汇报。
7.幼儿园对课题研究加强领导和管理,在时间、人力、物力、经费等条件上给予积极支持和保障,保证研究工作的正常进行。
具体管理细则如下:
一、课题申报
1.课题的确立:
课题的确立必须围绕学前教育,以研究教育规律,解决教育中的问题为目的。所选课题应具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价值性、和可能性、超前性,并结合当前教改动态,本园或本地实际,作出选题。课题申报前须广泛查阅资料,掌握第一手的科研情报信息,保证所申报课题的研究价值和前瞻性。
2.申报时间:
一年中申报课题一次。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九月。若不在申报时间内意欲申报的,可先开始研究,并在下次申报时间内申报。每项申报课题的研究周期期限一般为1-2年。
3.申报形式:填写、递交开题报告的申请表,并撰写好研究方案。
4.申报园级课题,经园领导及园教育科研管理小组论证评审,确定为“立项”课题的,纳入园级课题管理范围;确定为“自研”的小课题可自行组织研究,填写简单的小课题申报表。
5.申报市、区、级科研课题必须经园领导及科研主管审定。申报人员必须提供相关的情报资料及申报材料。园领导、科研组长有权对课题是否参与申报提出意见,有义务对申报材料提出修改建议;申报材料修改、完善后,由园领导审核并申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6.各级课题应在立项后的一月之内将课题的正式方案上报科研教学部。
7.课题组的组建:
(1)根据所研究的课题需要,选择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人员,课题组必须有1位课题组负责人,主要研究人三名左右,一般在5—6名。
(2)每位教师每次只能主持一项课题,参与研究的课题不得超过两项。凡上一届立项但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继续申报新的课题。
(3)课题组成员的情况和承担的研究任务须在申报中如实填写。课题负责人全面管理课题的申报立项、批复、资金筹措等,监督过程的实施、协调与课题研究相关事宜。
课题执笔(主研人员):具体负责设计、总结、研究、布置,制定实施方案、实施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拟订课题在不同阶段具体实施项目,提出做什么,怎样做的问题。解决研究的重难点,在理论掌握上应深入,带头积极投入研究实践。
课题成员:根据课题要设立相应的人数,据课题内容及项目结合教师个人专长,确立研究人员。
二、课题的研究过程
(一)课题组的管理
1.将研究项目的目标和任务具体,分阶段分步骤,针对所有应完成的任务进行分工,责任到人,定出时间,安排好日程,确定好内容。
2.课题负责人必须定期召开课题组会议,对每一个研究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合理部署,做到定时定人。
3.每次课题组活动要事先通知,有计划、有目的,认真做好活动记录,注意积累资料。
4.在全园范围内进行中期汇报、结题汇报。
5.每学期组织一次带题上课研究活动或交流展示活动。
6.课题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者需向课题组负责人请假。事后主动向课题组负责人了解活动内容及工作要求。
(二)课题研究过程的管理
1.每位参与课题组的研究人员必须主动学习与该课题相关的理论书籍及刊物,做好学习摘要工作,并及时与课题组其他成员分享。
2.每位参与课题组的研究人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对与研究的数据反复核对,确保无误,不得捏造数据和事实,做到真正落实、脚踏实地。
3.研究过程遇到困难时,要主动反映,园领导和科研主管有责任一起分析、商讨解决对策。
4.课题组负责人要定期、主动向园领导和科研主管汇报课题进展情况,按时上交研究进程和研究材料。(一般分申报期、研究中期、结题期)
5.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可请园领导、科研主管或邀请专家对课题研究进行阶段指导,帮助研究深入化、科学化。
三、结题、评审
1.课题研究工作在周期内结束后,写出书面结题申请报告,由幼儿园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织结题评审小组,作出书面签定意见。
2.加强对课题的档案管理,课题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课题立项:立项申请报告书、研究方案、开题报告;
课题中期:研究工作中的各种记录、照片、声像材料、研究效果测试记录、阶段成果报告;
课题结题:结题报告、结题申报表、附件(包括论文、专著、教案、音像资料获奖复印件,若有子课题准备子课题的所有印证资料)
成果推广:成果推广申报表、成果的创新总结、承担的活动资料等。
3.一般申请的园级课题必须在同意立项后的规定年限完成课题的研究并结题。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课题延后的书面申请,并写明原因和下次结题时间,经园科研领导小组论证同意后,方能延期。延期申请原则上只同意一次,不得再次提出申请,在延期日到达后仍未有如实进展或不能按期结题,则作为未完成研究处理,该课题负责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提出科研课题项目的申请。
四、课题经费管理
1. 市、区级课题经申报立项后,均有专项课题经费,必须保证专款式专用。结题后多余的课题经费由园领导统一使用,用于奖励课题组成员。如发生课题经费不足时,经园领导同意后,可由幼儿园行政部门给予适当支持;园级和园级以下的科研课题,无专项课题经费。申报立项时要对课题经费有一个预算,课题研究过程要以节约为本。
2.课题奖励
幼儿园将对已结题的课题,对主研和协研人员,按对课题贡献的大小,应用和推广的价值,予以不同的精神上、物质上的奖励,并在考核中适当加分以资鼓励。
五、科研人员的组成与职责
(一)园科研领导小组的组成
园科研课领导小组成员由园长、教科研组长组成,组长由园长担任;科研管理小组由科研组长及课题组组长组成。
(二)岗位职责
1.科研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1)在园长领导下,统领综合科研部门,管理全园科研工作。
(2)每学年制订以提高全园保教工作质量为宗旨,以促进幼儿园、教师、幼儿发展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科研计划,并按计划组织领导幼儿园科研工作,注重过程的反思调整,并做出总结。
(3)每月召开科研例会1次,商讨幼儿园的研究工作,做好记录,以研究的眼光主动提出规划、设想或建议。
(4)重视过程管理,全面掌握各课题进展(重点关注与指导市区级或以上课题),参与课题组活动,与教师共同研究探讨,予以科研方法的指导,帮助教师修改完善专题文章或科研论文,提供参考性意见。
(5)及时总结研究成果,引领成果的转化与实际应用,努力为一线教师提供可具操作的教育实践。
(6)建立对话平台,倾听教师对现代教育科研的需求,提供科研咨询和服务,鼓励教师自我钻研与发展的研究意识,创建良好的教育科研氛围。
(7)负责与科研室、专家的联系工作,组织对研究课题的评审、立项、咨询、论证等工作。
(8)为教师创设理论学习的机会,(如外出、聆听讲座、提供理论书刊、动态信息等),促进教师理论学识与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
(9)加强对科研骨干教师的培养,每年制订科研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按计划督促、检查其工作的开展,并做好总结。
(10)每学期述职一次,接受群众评议。
2.课题组负责人职责
(1)定期召开课题组会议,部署研究各阶段的研究任务,落实研究方案。
(2)每次活动有计划、有目的,有记录,注重详实的资料积累。
(3)根据研究步骤,如期递交课题方案、阶段性研究报告及结题研究报告,接受论证指导与评价。向全园教师汇报研究情况交流困惑与下一步部署。
(4)如有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研究,必须由负责人写出延期报告,经领导小组论证同意后,方能延期。如逾期仍未结题,则作未完成处理,负责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提出项目申请。
3.课题组成员职责
(1)明确各自在课题研究中的分工,完成负责人布置的研究任务,并与其他成员团结协助,资源共享。
(2)主动汲取相关理论和信息,敢于提出自己的观点,边实践边反思,发现问题,制定对策,并在实践中验证设想。
(3)认真参与每一次的课题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需向负责人请假,事后应主动了解活动内容及工作要求;如因调离,病假等原因无法继续研究,园领导或负责人有权选派合适人选完成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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