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动童心
——奥尔夫教学法在幼儿舞蹈教学中的应用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艺术教育能够丰富幼儿的情感,提升幼儿感受美、表现美的能力。幼儿舞蹈教学是艺术教育的重要分支,在幼儿园阶段对幼儿进行舞蹈教育能提高幼儿肢体协调能力,充分挖掘其艺术创造力、表现力和想象力,培养幼儿审美情趣和艺术表现力。本文在阐述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的基础上,以南通市两所幼儿园为例,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幼儿园舞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反应出的诸多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对策,旨在进一步提高奥尔夫教学法在幼儿舞蹈教学中的应用效果。
一、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
奥尔夫音乐教育是世界三大音乐教育体系之一,源起于德国,由德国著名作曲家、教育家卡尔·奥尔夫创立,立足于音乐,却不局限于音乐,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辐射到美术、舞蹈、戏剧等多种艺术门类中,并实现了完美结合。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强调“原本性”理念,即在教学的过程中应关注受教育者的个体特征和发展特性,采取多元化的教学模式来让受教育者感受到音乐的魅力,并且乐在其中。奥尔夫音乐教学不强调绚丽、奢华、丰富的教学背景,简单、朴实、自然的教学情境更为适合,它不局限于音乐这种单一的艺术模式,而是注重将音乐与戏剧、舞蹈、美术等艺术形式完美结合起来,经过不断的探索、创造、整合出全新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涵盖语言、律动、音乐知识等诸多内容,目的在于培养幼儿的想象力、创造力,并由简至难的方式来帮助幼儿逐步掌握音乐的节奏,实现对幼儿艺术能力的培养。
二、幼儿园舞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探讨奥尔夫教学法在幼儿园舞蹈教学中的应用情况,笔者选择以南通市两所公立幼儿园的20名幼儿教师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来对幼儿园大班舞蹈教学开展情况进行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0份,回收有效问卷20份,有效率为100%。根据问卷调查汇总发现,幼儿园舞蹈教学存在以下几种问题。
1.幼儿园对舞蹈教学支持不足
分析幼儿园舞蹈教学开展情况的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参与本次问卷调查的两所幼儿园均没有独立的舞蹈课,也没有正式的舞蹈课时间,只有一所幼儿园有专门的舞蹈课地点,这一地点是幼儿园的多功能教室。幼儿园在时间和空间上对舞蹈教学的支持明显不足。
2.幼儿园舞蹈教学方法单一
首先,幼儿园舞蹈教学以讲授式为主,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体,将舞蹈的基本要领教授给幼儿,幼儿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无论对舞蹈是否喜爱,都必须要参与动作要领的学习当中。其次,教师在教学中没有讲解配乐的含义和舞蹈的中心思想,忽视动作质量的把握,幼儿不能很好地理解舞蹈内涵和整套动作的内容。其三,大部分教师通过反复的练习来让幼儿加深记忆,完全模仿式的舞蹈教学,幼儿从中感受不到舞蹈的乐趣,对幼儿身心发展并没有实质意义。
3.幼儿舞蹈展示的机会少
幼儿园的舞蹈展示机会主要有三个途径,分别为早操、汇演和各种活动中。早操是幼儿一日活动中的必备内容,幼儿在早操中的舞蹈展示随意性较强,教师对舞蹈动作的要求并不严格。汇演和幼儿园的各种活动是幼儿舞蹈展示的重要平台,例如六一汇演、新年联欢、音乐活动等,在这些舞蹈表演中对幼儿动作的要求较高,因此教师不会选择所有幼儿参与其中,而是会选择部分有基础、会舞蹈的幼儿进行指导和训练,其他幼儿则失去了锻炼的机会,逐步对舞蹈学习失去兴趣。
4.幼儿园舞蹈教学忽视幼儿的主体地位
幼儿舞蹈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幼儿艺术表现力和创造力,鼓励幼儿通过舞蹈来表现对生活的认知和抒发内心情感。然而幼儿园舞蹈教学主体是教师,教师在创编舞蹈的过程中并没有结合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只注重舞蹈的整体性,对于幼儿舞蹈动作创编并不关注,即便是幼儿偶尔创作舞蹈动作并且得到其他幼儿的共鸣,幼儿教师也会选择视而不见,对幼儿的创编没有给予鼓励、指导和采纳,久而久之幼儿习惯于模仿教师的舞蹈动作,舞蹈学习成为循规蹈矩的“动作复制”。
三、奥尔夫教学法在幼儿园舞蹈教学中的应用
(一)强调“参与性”的奥尔夫教学法
幼儿园舞蹈教学应遵循奥尔夫教学理念的“参与性”原则,提倡所有幼儿参与舞蹈的有效性,通过舞蹈教学来激发幼儿学习舞蹈的兴趣,调动其参与舞蹈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主动参与舞蹈学习的过程中感受、体会舞蹈的乐趣。奥尔夫教学理念引导下的幼儿舞蹈教学应抛弃以往传统舞蹈教学过分追求舞蹈技巧、基本功训练的模式,告别重复模仿、反复训练的枯燥教学方式,鼓励幼儿参与到舞蹈教学中,感受音乐、舞蹈、情感在舞蹈作品中的完美结合,实现情感与身体动作的融合,由内而外的感受舞蹈所要表达的情感、内涵,使其能够发自内心地成为舞蹈的参与者、表演者和爱好者。例如,幼儿园早操活动中,可通过调查孩子们对音乐的喜好,征集孩子们喜欢的音乐进行轮流播放,早操的动作也可由孩子们自由设计并进行结合,形成连贯的早操动作,以提高孩子在活动中的参与性、积极性。
(二)提倡“综合性”的奥尔夫教学法
奥尔夫教学法提倡“综合性”的舞蹈教学,强调舞蹈教学与其他艺术课程相结合。在奥尔夫教学中,舞蹈并非独立存在的,为提高教学效果常常融合音乐、美术、诵读、戏剧等内容,互相融会贯通、积极整合发展。应用奥尔夫教学法的幼儿园舞蹈教学,应努力融汇到各科教学当中,其舞蹈表现形式实现综合性和多样化,强调在各科学习中融入舞蹈内容,将各科内容在舞蹈中展现。例如在幼儿园大班韵律音乐的学习中,教师通过创编韵律舞的方式,在音乐的伴奏下,通过歌唱、律动、舞蹈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律动。另外为了充分激发幼儿学习舞蹈的兴趣,教师应充分考虑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将游戏与舞蹈相结合,采用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幼儿在游戏中感受舞蹈、学习舞蹈,在学习舞蹈的过程中还能感受到游戏的乐趣,为幼儿营造一个多元、乐趣丛生的教学氛围。
(三)培养“创造力”的奥尔夫教学法
舞蹈作为一种幼儿园常见的艺术教育形式,教学应以充分发挥幼儿想象力、创造力为主,注重幼儿在舞蹈学习过程中的创造力挖掘。《3~6岁幼儿发展指南》中指出:“艺术活动情感和创造性相结合的活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关注幼儿愉悦感和个性化的表现,理解和鼓励幼儿在艺术教学中的特殊表现方式,避免将艺术教育变成机械的技能训练。”幼儿阶段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至关重要,教师应采用多种科学方法来帮助其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提升。幼儿从最初模仿教师舞蹈动作,通过教师的启发、帮助、引导后,逐步过度到自己能够在音乐的伴奏中,通过创编动作来表达内心的情感体验。教师应引导幼儿配合音乐节奏融入情感和肢体动作,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赋予舞蹈生命和活力。在创编舞蹈的过程中,幼儿想象力、审美能力、创造力均得到了有效的锻炼,在舞蹈学习中能够将自身情感体验和生活体验与舞蹈肢体动作相结合,用舞蹈动作形象、生动的展示出来,这是幼儿园舞蹈教学的核心目的。
奥尔夫教学法应用于幼儿舞蹈教学中的优势较为明显,强调“参与性”“综合性”“创造性”的奥尔夫教学法不仅抛弃了传统舞蹈教学对动作技巧的过分强调,还确立了幼儿在舞蹈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奥尔夫教学法的优势在于提高了音乐和动作的契合度,将语言、戏剧、音乐、美术等诸多内容融入到幼儿舞蹈教学中,让幼儿在舞蹈学习的过程中,能够积极参与其中,体会舞蹈带来的乐趣。让自身情感和生活体验能够在舞蹈中展现,并通过舞蹈动作实现与同伴情感上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幼儿想象力、创造力的同时,有效解决了幼儿园舞蹈教学中存在忽视幼儿主体地位、舞蹈教学形式单一、舞蹈展示机会较少等诸多问题,提高幼儿在舞蹈教学中的参与性,丰富幼儿舞蹈教学形式,实现以幼儿为主体的幼儿舞蹈教学。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