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机关幼儿园开展教师安全法治教育活动
根据海教安【2015】10号文件和9月11日安全紧急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园教职工安全岗位职责和提高传授安全知识的能力,全力普及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推进美丽、健康、和谐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9月14日下午,海安县机关幼儿园刘晓红园长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首先,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的部分岗位职责,然后用生动的事例对教职工进行消防、交通等方面的防护知识培训。
通过学习,全园教职工明确了自己的“一岗双责”,明白安全重于泰山,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为保护幼儿园师生和财产安全尽到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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